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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宜樺:56位鄉鎮市長轉區長

「地方制度法」修正草案18日三讀通過,現任鄉鎮市長有條件轉任區長。內政部長江宜樺18日晚表示,鄉鎮市長適格可轉任者有56人。

立法院18日通過地制法修正草案,縣市升格後鄉鎮市長轉任區長採負面排除,鄉鎮市民代表轉任直轄市區政諮詢委員,為無給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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