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剖腹強取嬰兒 女子被判入獄10年
一名27歲女子梁倩婷在2008年9月企圖剖開孕婦腹腔強取嬰兒一案,今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入獄10年。
被告早前已承認誤殺及意圖嚴重惡意傷人兩項罪名。代表律師求情表示,被告女子婚後兩次流產,之後患上抑鬱症,加上童年不快樂,很渴望過正常的家庭生活,而被告丈夫是獨生子,要承受傳宗接代的壓力。
律師又指被告已經有悔意,指她犯案時,只刺了女事主一刀,之後沒有再傷害對方,但法官質疑女事主當時已流了很多血,並失去知覺,如果被告丈夫沒有及時回家,後果可能不同。
事發在08年9月,27歲被告梁倩婷在網上討論區假扮孕婦,以贈送嬰兒用品為名,引誘一名孕婦到自己粉嶺花都廣場住所,勒暈對方後,用刀刺肚,企圖取出嬰兒。所幸被告丈夫及時回家,阻止被告繼續下手取嬰。不過,腹中男嬰因為缺氧,出生半年後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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