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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丁字褲逛誠品遭八連拍 奮勇揪偷拍狼 辣妹還是心驚驚
2010/05/20
記者康仁俊╱台北報導
被稱為「誠品之狼」的張家榮日前第10度因為偷拍女子裙下風光而被逮捕,被偷拍並高喊抓變態的受害者林小姐回想起當時的遭遇,直說當時還好是在公共場所,而且遇到好心的路人幫忙,才能將張嫌逮捕;對於張家榮前9次犯案被捕卻都僅判易科罰金,林小姐批評法律刑責太輕,才會讓他不斷犯案,林小姐說,她現在晚上出門都會擔心,「我要去買防狼噴霧劑」。
偷拍慣犯張家榮連續10年犯案,警方總計有逾萬名女性受害,不過張家榮卻僅被逮捕過10次,而偷拍因僅涉及妨害秘密罪而非重罪,而且法官普遍認為「罪行不嚴重」,因此都沒有被收押或判刑入獄,每次都以易科罰金結案。
對於勇敢揪出偷拍狼,林小姐說,當時她正在商場二樓購物,「直覺有人貼的很近」,所以突然轉身,沒想到卻發現張嫌正在偷拍,「他(張)自己也嚇到,轉頭就跑,我就追他」。
林小姐說,當時因為自己是在公共場合,所以沒有顧慮很多,第一個反應,「就是想要追到偷拍狼,不要讓他再犯案」,她心有餘悸的說,當時張嫌直接往一樓衝,她於是大喊「有變態、抓住他」,並追著張嫌跑,幸好一樓店員見狀也跟著大喊,在熱心的路人協助下總算抓住張嫌。
林小姐說,她現在晚上出門在外都會擔心後面是不是有人接近,更擔憂會被偷拍者報復;她強調,其實被偷拍都會讓當事人心裡產生陰影,「易科罰金的刑罰太輕,法律上面應該要糾正,不要讓這些變態不斷逍遙法外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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