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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辦司法官 恐沒那麼容易

  • 2010-07-17
  • 中國時報
  • 【王己由、實習記者陳韋杉╱台北報導】

     司法官貪瀆案歷來最難偵辦,這次前立委何智輝行賄法官案,在全案行受賄資金流向還未查明情況下,雖然倉卒行動跑了何智輝有些美中不足,卻也意外促成四位涉案司法官因「有串供之虞」而被收押禁見,適時彌補了檢方「籌碼不足」的弱點,但未來這場司法訴訟的勝敗,還有很大的變數!

     依據法務部和司法院的統計資料,近十五年來,共有近廿位法官、檢察官涉貪被起訴、審判,但迄今只有前高雄高分院法官蔡信男、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等二人,因收賄分別被判刑十年、十一年確定;其他都還在纏訟中,最久的官司打了十六年,都還無法判決確定。

     法界人士指出,其實要查辦「靠法律吃飯」的司法官,原本就很難,以何智輝案涉案司法官為例,在司法界的資歷,至少都在廿六年以上,對法律和刑事訴訟程序,比負責偵辦的特偵組和北檢檢察官都要來得嫻熟,加上目前刑事訴訟採行交互詰問新制和嚴格證據主義,檢調的偵辦,如果證據未扣實,稍有疏漏就難以讓涉案人定罪。

     這正是歷來司法官貪瀆案,剛爆發時往往查辦得轟轟烈烈,等到起訴進入審判後,有時證據會被質疑,以致訴訟曠日費時,難以有罪定讞的原因。

     若以目前何智輝行賄案的進度觀察,就更令熟悉內情者為檢方未來的偵辦捏把冷汗,據了解,迄今有關被收押行賄法官的資金流向,除了陳榮和的辦公室被查獲的現金一百卅萬元之外,其餘不是還未查明去向,就是僅根據辦案人員由跟監影帶所猜測的「可能是賄款」。

     法界人士強調,就算陳榮和的辦公室被查獲現金,但這也只能證明他在辦公室放有鉅款,未來還得有證據證明錢是來自何智輝的行賄款,如果無法連結起來,要據此定罪會有困難,更遑論李春地部分,迄今並未實際查獲任何款項。

     法界人士指出,如果僅憑上述「證據」,要說服法官羈押確有難度,但因為何智輝脫逃未到案,卻也因此讓法院以「有共犯在逃,顯然有串證之虞」,最終裁定將四位涉案司法官全部收押禁見。

     未來本案要能讓涉案人定罪,何智輝的助理兼密友謝燕貞,就是突破的關鍵,檢方如果能在數月的羈押期限中,順利卸下謝女心防,就能勾勒出完整的匯款流向,讓這起震驚全國的司法風紀弊案,能夠真正符合國人對肅貪的期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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