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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教舞蹈老師搭高鐵賣淫被逮
2015-06-07 14:09 自由電子報
〔記者張瑞楨/台中報導〕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大里分駐所員警日前執行靖黃專案,查獲一名38歲「美魔女」,提著旅行箱獨自到汽車旅館賣淫,逮捕後赫然發現,竟是楊姓幼稚園舞蹈教師,應召站業者還把她穿著馬甲,露出半個D罩杯胸部的清涼照,傳給嫖客「審閱」,1次性交易索價5000元,楊女宣稱月薪僅2萬至3萬元,遠從台南市到台中市賣淫,比較不會遇到熟人或朋友,也不會遇到學生的爸爸,卻沒想到首次賣淫就被查獲。
大里所員警發現楊女獨自徘徊於汽車旅館附近,神色顯得慌張,進入汽車旅館之前,還不斷四處張望,此舉引起警方注意,警方本以為是偷情的小三,或是幽會的情侶,不料,楊女進入汽車旅館後約40分鐘,隨即出來且快閃離去。
警方認為,情侶或偷情,不會如此匆忙,遂攔檢楊女,才發現她是幼稚園舞蹈教師,更令員警驚訝的是,應召站業者透過手機社交通訊軟體LINE拉客,傳送楊女穿著馬甲,顯露傲人身材與腰身曲線的清涼照片,讓嫖客先行審閱,還強調楊女胸部有「D」罩杯,年齡21歲(實際是38歲),身高159公分,體重48公斤,嫖客頗為滿意說「這個看起來也不錯」。
楊女坦承與嫖客以每次5000元代價賣淫,她宣稱自己開銷大,教導幼稚園兒童跳舞,每月所得僅有2萬餘元至3萬元,她還遠從台南市搭乘高鐵到台中市賣淫,比較不會遇到朋友或熟人,卻沒想到首次下海就被查獲,警方連同30歲的嫖客,一併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裁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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